“三八”國際婦女節再次到來,各種針對女性的活動集中開展,不少商家甚至為女性消費者推出大幅優惠活動,女性地位在這一天被抬得很高。殊不知,要想真正做到男女平等,并不在于婦女節這一天的“表現”,而是應該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讓女性得到充分的尊重。
也許有人覺得,如今女性的社會、家庭地位已經很高了,無論是在戶外公開場合,還是在家庭內部,女性的發言權越來越具“權威”,對女性處處禮讓也早已達成社會共識,“女人當家做主”漸漸成為主流,如果再提高女性的地位,婦女就不僅是“半邊天”了,甚至要“一手遮天”了。
可喜的是,如今女性的社會、家庭地位確實有所提高,但令人擔憂的則是,這些地位的提高往往流于表象,在很多實質性的問題上,仍在延續古老傳統的“遺風”,讓女性處于“劣勢地位”。
比如最常見的遺產繼承問題,雖然進入新時代,但是有些家庭仍保守著“傳男不傳女”的習俗,“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”這一思想根深蒂固,女性對父母財產的繼承權被嚴重削弱甚至被剝奪。還有在婚戀觀念上也是這樣,同樣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,父母要給兒子買房買車,別說給女兒買房,反倒要利用女兒的婚姻要一些彩禮。在兒女們婚后的生活中也是“男女有別”,假如兒子的小家庭遇到困難,老兩口就會義不容辭地予以無私幫助,但女兒的小家庭遇到同樣的困難,老兩口就會把問題踢給女兒的公婆。在社會領域,尤其是在不少工作崗位上,“性別歧視”依然存在,在好多婦女能夠從事的職業當中,用人單位也人為地給女性設置了較高的門檻,把她們攔在外面,有些甚至對長相、身高進行限制……
由此可見,婦女的地位和社會的性別平等問題絕非能夠用一個節日進行抵消,這些問題被提出來,就是希望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,并得到逐步解決。
總之,要想真正做到尊重婦女,提高她們的社會地位,使她們和男性享有同等的待遇,就應該作為一項長期性的社會問題來探討,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,尤其是在婦女就業、權利維護、社會保障等諸多方面,要讓她們享有和男性平等的甚至比男性更為優越的一些待遇,使廣大婦女真正感受到“半邊天”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