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4日,記者從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,為進一步強化政策供給、提升服務水平,全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,青海省印發實施《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》。制定過程中,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,注重把握一致性、精準性、協同性三個原則,力求營造民營經濟良好發展環境與提升自身發展質量相結合、鼓勵支持和依法規范引導相結合、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與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相結合、體制機制建設與舉措實化細化相結合,明確了7個方面33條具體措施。
加強政策支持方面,通過開展民營經濟護航行動、扶持民營經濟經營主體、推動涉企政策直達快享、激發民間投資活力、減輕民營經濟經營主體稅費負擔,著力打造更加精準高效、平等普惠的政策環境。優化發展環境方面,通過完善準入準營退出制度、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、大力解決企業賬款拖欠、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、強化信用激勵約束、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、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,加快構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外部環境。
加大要素供給方面,通過強化金融支持、強化擔保增信、保障用地用能、強化人才支撐、增強用工供給,切實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各類資源要素。強化法治保障方面,通過依法平等保護、降低司法成本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、規范監管執法、強化民營企業腐敗源頭風險防范和治理,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。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,通過支持參與重大戰略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、推動企業轉型升級、引導完善治理結構,引導民營企業轉變發展方式、調整產業結構、轉換增長動力。